近日获悉,为了让贫困的大学生能顺利踏上求学之途,县民政局会同团县委、县教育局和全县11个乡镇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家庭就读大学子女定额救助体系,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参加高考(含职校“单招”)并被全日制高校二本以上批次录取的,给予大学第一学年一次性补助学习费用4000元,有效解决贫困学子的上学交通费用及年度基本生活费等。
据了解,城乡低保家庭中的贫困学子可通过本人申请在村居受理、乡镇初审、部门联动审核情况下申请贫困助学金,届时受救助学子的名单将在《灌南日报》上予以公示。 (王月 许曙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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